23个钢铁集体获2023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2024年度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共有23个钢铁青年集体通过全国钢铁行业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及其他省级团组织推荐,获2023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应急管理部联合组织开展的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实践活动,按照《关于认定2023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开展2024年度创建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24〕4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全钢团指委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开展钢铁行业2024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
(一)创建主题
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
(二)创建对象
钢铁企事业单位中以青年为主体的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建制保持稳定的基层安全生产集体,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牵动面大、影响力广的基层集体。
(三)创建条件及内容
创建集体聚焦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班组建设、安全管理监督等开展创建活动,具体创建条件、活动内容及要求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中青办联发〔202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创建备案
创建活动坚持“重创建、严考核”原则,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创建集体备案,并将2024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备案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开展创建
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创建集体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岗位职责细化创建方案,创新形式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抓住“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注重将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创建周期内重点完成“六个一”任务,即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3. 申报初评
各单位要组织创建集体对照《管理办法》中的创建标准等进行申报,重点考评申报集体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情况、“六个一”等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集体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信箱,盖章纸质版一份邮寄至全钢团指委秘书处。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推荐集体创建活动总结(配活动照片)及所在单位公示材料。未按要求及时间节点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全钢团指委将对申报集体进行严格审核,通过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方式开展评审,并择优推报到团中央。
4. 推荐要求
(1)推荐集体须从本年度已向全钢团指委备案的创建集体中产生,且在2024年1月1日前5年内获得过全国钢铁行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或者相应级别的先进集体称号。同一集体禁止从省份、行业系统多渠道重复备案、申报。
(2)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单位所在驻地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络对接,对推荐集体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核查,对于隐瞒事故、伪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报的,经查实后撤销集体申报资格,推荐单位不再补报。
5. 审核认定
全钢团指委将对推荐集体进行严格审核,按照1.2∶1的比例择优确定推报名单,公示后报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应急管理部将对推报集体择优进行审核、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的集体予以认定,颁发牌匾。
6. 有关要求
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共青团引领组织青年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已列入《国务院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有力抓手,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基层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行业特点和针对性,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集体及时摘牌,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实践育人、同伴教育等作用,促进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联 系 人:李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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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711
附件:(电子版可联系全钢团指委秘书处)
1. 2023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名单
3. 2024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备案表
3. 2024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表
4. 2024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