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版钢铁产能置换办法为抓手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冶金经济与管理》 正文总计5500余字  阅读时间为14分钟左右

2021年4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以下简称《办法》),新版《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21年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594号,以下简称“594号文件”),要求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前,必须按新版《办法》实施产能置换。新版《办法》是对2018年1月1日施行的《钢铁、水泥和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以下简称“337号文件”)的修订。“337号文件”是对2015年4月20日发布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的修订。2020年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暂停“337号文件”和项目备案,并开展了对“337号文件”的修订工作。随着新版《办法》和“594号文件”的发布施行,暂停近一年半的产能置换工作重新启动。截至2022年底,新版《办法》已施行一年半有余。
新版《办法》总的原则是巩固“十三五”时期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成效,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远的阶段,为钢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产能基础,符合新时期钢铁行业的发展形势。新版《办法》也充分体现了对原有政策的延续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的相关要求,通过减量置换、等量置换钢铁企业炼铁、炼钢冶炼设备的项目,巩固去产能的实施效果,实现对钢铁产业的布局优化调整,推动兼并重组,持续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完成技术装备的转型升级,服务超低排放改造,是推进极致能效和按期实现“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抓手,也是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的一项重要工具和手段。
2023年1月11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了2023年1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第六条“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中,明确要求: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钢铁产能置换政策、提高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全面落实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自新版《办法》施行以来,加速推进了淘汰类、限制类装备的改造升级,为此本文通过对已公示、公告的2021年和2022年产能置换方案进行汇总,分析了产能置换涉及的产能占比分布、新建项目装备和退出产能去向特点,并从3个层面给出了产能置换对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意义。

 

一、2021—2022年产能置换总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自新版《办法》施行以来,已有多家钢铁厂发布了产能置换方案。在本次统计过程中,除2022年少部分涉及产能置换的方案仍处于公示期或结束公示尚未公告外,剩余产能置换方案均以最终公告的结果为准;对于产能置换方案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对于新版实施方案施行前已完成公示,但最终公告时间是在新版实施方案之后的产能置换方案,本次也纳入到统计中。统计期内,涉及新建炼铁产能9310.98万吨,新建炼钢产能10327.29万吨;涉及退出炼铁产能11097.77万吨,退出炼钢产能11927.85万吨;共化解炼铁产能1786.79万吨,化解炼钢产能1600.56万吨;炼铁产能置换比为1.19,炼钢产能置换比为1.15,具体汇总结果见表1。

表1  2021—2022年产能置换统计结果

注:退出产能中对应存在部分未有新建项目的产能,导致实际化解的产能数会高一些;为了避免歧义,本文中统计的化解产能均以退出产能与新建产能的差值计。
 
二、2021—2022年各地区产能置换情况
2021—2022年产能置换新建项目涉及22个省区,按照7个行政大区划分,各地区的产能置换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21—2022年各地区产能置换统计结果

从表2可以看出,7个地区均涉及炼铁产能置换,平均炼铁产能置换比为1.19。总体而言,通过执行产能置换,华北和华东2个地区新建和退出炼铁产能均较多,2个地区均实现化解炼铁产能超过600万吨。华南和华中2个地区新建和退出产能也超过千万吨级别,但实现化解的炼铁产能华南地区仅有54万吨。东北、西南和西北3个地区退出的炼铁产能总和才刚超过华中地区退出的炼铁产能,化解的产能数量规模也相当。

7个地区均涉及炼钢产能置换,其中华北地区炼钢产能置换比最高为1.22,华北和华东2个地区通过产能置换化解的炼钢产能均较高,其中华北地区化解775.83万吨,华东地区化解533.25万吨。华中和华南2个地区新建和退出的炼钢产能均接近,但参与置换的炼钢产能基数较华北和华东2个地区低,华中和华南2个地区化解的炼钢产能均在130万吨左右。东北和西北2个地区均只涉及电炉炼钢产能置换,故置换比均为1。

各地区新建项目炼铁产能和炼钢产能占比分布见图1和图2。

图1 各地区新建项目炼铁产能占比分布情况

 

图2 各地区新建项目炼钢产能占比分布情况

 

由图1可以看出,华北和华东2个地区的新建项目炼铁产能占比总和为62.8%,占比接近新建炼铁总产能的2/3;华南和华中2个地区占比分别为12.7%和12.3%,总占比为新建炼铁总产能的1/4;东北地区占比为6.5%,而西北和西南2个地区占比仅分别为3.1%和2.6%。由图2可以看出,华东地区新建项目炼钢产能占比为38.0%,华北地区占比为34.8%,2个地区占比总和达到了72.8%,较2个地区置换的炼铁产能高了10个百分点,充分显示出2个地区在我国粗钢产能上面的绝对优势;剩余5个地区炼钢产能占比均不超8.1%,其中华中、华南和西南3个地区占比处在6.0%~8.1%,东北和西北地区占比分别仅为3.8%和1.4%。

 
三、产能置换新建项目工艺装备特点分析
  1. 1.炼铁装备
  2.  

新建项目炼铁装备包括传统的高炉炼铁装备和非高炉炼铁装备,装备情况统计结果见表3和表4。可以看出,传统长流程高炉炼铁装备主导地位明显,占总新建产能的95.3%,高炉平均容积为1666m3,小高炉淘汰的进度明显加快,装备大型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反观非高炉炼铁装备,3座氢基还原竖炉中,河钢集团的2座已经投产,湛江钢铁的1座预计2023年也将投产。

表3 新建项目高炉炼铁装备统计汇总
 

表4 新建项目非高炉炼铁装备统计汇总

 
  1. 2.炼钢装备
  2.  

新建项目炼钢装备有转炉、AOD炉和电炉3种类型,装备情况统计结果见表5。可以看出,一方面炼钢装备大型化明显,其中新建最大的转炉装备在日照钢铁,包括3座300t转炉;新建的6台AOD炉,均为宝武集团所属;除少部分新建合金钢电炉公称容量小于100t外,新建电炉装备平均公称容量已接近100t,其中部分为原电炉技改。另一方面,新建炼钢产能中短流程电炉钢占比已与转炉钢占比接近,如果将AOD炉炼钢产能也作为短流程炼钢产能计算,则短流程炼钢产能占比将超过长流程转炉钢占比。通过产能置换的施行,对于进一步提升短流程炼钢占比起到了明显的助推作用。

表5 新建项目炼钢装备统计汇总

 
四、产能置换方案中退出产能去向特点分析
产能置换方案中产能去向主要包括3类,分别为厂内技改升级、省内产能转移和跨地区产能转让。将所涉及的产能置换方案按上述3种类型拆分退出产能,结果见表6。

表6  按3种类型划分退出产能分布情况

从表6可以看出,不管是退出的炼铁产能还是炼钢产能,通过厂内技改升级方式退出产能占比均最高,二者的量级均在6400万吨左右,占比分别为58.1%和53.6%;对于跨地区产能转让,退出炼铁产能和炼钢产能分别为961.15万吨1032.81万吨,占比均为8.7%;反观省内转移的炼铁产能和炼钢产能之间,量级差距较厂内技改升级和跨地区产能转让稍显较大。总体而言,总退出炼钢产能与炼铁产能的差值主要体现在省内转移产能部分,而3种类型在退出的炼铁和炼钢产能分布占比大体相仿。

 
五、产能置换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年粗钢产量已进入10亿吨平台期,钢铁产业已从旧有的向规模要效益,转为向质量要效益。产能置换不仅是化解过剩产能的第一力量,可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还是钢铁行业低碳绿色改造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三大钢铁改造工程”之首的产能置换,其推进实施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粗钢产量不能单靠政策限制来降低,通过3类不同产能置换的精准实施,将为超低排放和极致能效两大钢铁改造工程奠定扎实的基础。单独靠某一种手段或某一项政策是无法让处于低谷期的钢铁行业迅速恢复,但多措并举、有效实施产能置换,对行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和转型升级都至关重要。总体而言,新版《办法》的施行,推进了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了钢铁产业布局,对于钢铁行业“双碳”目标的实现更具现实意义,为促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以下简要从3个层面分析产能置换对于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意义。

  1. 1.政府层面
  2.  

通过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坚定不移地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从源头上对钢铁产能产量进行控制,意味着不能触碰新增产能这条红线,而新版《办法》是严禁新增产能的重要抓手。执行产能置换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对钢铁产品大量消耗的过程,同时可带动新增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拉动区域经济增长。产能在省内的有效转移,城市钢厂退城进园,不仅可降低区域内企业数量,也能提升钢铁产能集中度。跨地区的产能转让承接,既能有效缓解过剩钢铁产能产量对环保重点区域的压力,又让沿海等交通便利、离市场近、有环境承载力的地区钢铁产能缺口得以补足。

 
  1. 2.行业层面
  2.  

新版《办法》的施行,一是实现钢铁产业生产力布局的进一步优化调整,使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的布局意识加强,新建钢铁基地项目包括广西梧州翅翼钢铁基地、广东云浮金晟兰基地、安徽六安钢铁基地、中天南通基地、山东临沂沿海钢铁基地、福建大东海项目基地等百花齐放;二是推动了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产能集中度持续提升,形成了宝武集团、鞍钢2艘钢铁航母企业,沙钢集团、河钢集团、建龙集团等区域龙头企业和中信泰富等优势产品领军企业并举的局面;三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明显,钢铁行业“三品”建设步伐加快,宝武、鞍钢、沙钢、河钢、太钢等首发产品数量增多,“卡脖子”产品品种数量进一步降低,高端钢材产品进口数量呈下降趋势;四是短流程电炉钢占比持续提升,电炉钢产业低碳绿色发展,助力完成2025年短流程电炉钢占比15%以上的目标。五是全行业环保工艺水平稳步提高,“环保”一票否决的限制门槛逐步失效,钢铁行业绿色发展大有潜力。

 

  1. 3. 企业层面

 

对企业而言,产能置换最明显的益处就是装备的“去小上大”,技改升级实现工艺装备大型化,生产工艺流程得到优化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的提升,对升级产品结构、增加产品品种数量、提升产品质量效益等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企业在行业低谷期的生存竞争力也将增强。先进装备为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智能化建设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规模化、装备大型化技改升级或新建基地的过程中投入了巨额资金,但大量的钢铁产品消耗是不可持续的。随着旧有产能置换比例的提高,后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量和钢铁产品的消耗量均会减少,对于缓解过剩产能产量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将下降。企业在不断做强做优的同时,也要对市场阶段行情提早预判,尽可能降低因产品价格波动对企业生存带来的影响。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发展而言,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的生存危机挑战会更加频繁,须尽快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子。

 
六、结束语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通过不断的实践和修订完善,在新版《办法》施行后,在国内2个粗钢主产区的华北和华东地区,共化解炼铁产能和炼钢产能分别为1240.13万吨和1309.08万吨。在通过产能置换的新建项目工艺装备中,非高炉炼铁工艺装备技术正在积极探索,短流程电炉炼钢占比明显增加,“非高炉炼铁+绿电短流程炼钢”将是未来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主流生产工艺。产能置换作为严禁新增产能的重要抓手,对于钢铁行业生产力布局调整、产业集中度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装备大型化和低碳绿色改造等方面起到关键的基础作用,有力推动了钢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未来,如果钢铁行业的产能产量都是绿色低碳的,那么钢铁行业的提质增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走起来也会变得更加从容不迫。

 
参考文献:
[1] 张龙强.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与政策导向[N].世界金属导报,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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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东.我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发展历程研究[J].四川冶金,2020(2).

 

 

 

创建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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